刘艳芳,女,中共党员,教授,现为城乡建设学院(乡村振兴学院)党总支副书记、组织员。

刘艳芳同志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积极践行“立德树人”教育初心,时刻牢记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教育使命,以“四有”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勇担重责,脚踏实地,砥砺奋进,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新时代教师的责任与担当,深受学生的爱戴。从教二十年来,先后承担过班主任、辅导员、教研室主任、实验室保管员、教学秘书、实验室主任、组织员等工作。获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,三等奖2项。获省级“省教坛新秀”、校级“教学名师”等荣誉称号。